根据宁波市教育工会《关于表彰宁波市第五届师德先进个人的决定》(甬教工会〔2017〕40号)文件通知,我院姚桃娟老师荣获“宁波市第五届师德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。 姚桃娟老师默默耕耘教坛20余载,用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、始终不变的工作热情、自觉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立德树人、严谨治学,展示了一个教师“学高为师、德高为范”的卓然风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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